原标题:
(作者:张壮 23岁 辽宁省沈阳市观众)
及乌者,爱屋及乌也。
2012年11月15日下午5点40分左右,我的电视停在了中央四套,当时的画面我至今难忘——记者正在咬一块蜂蜜。
《远方的家》主持人在咬一块蜂蜜。
当时我的心情可以用一句歌词来表达:爱是一颗幸福的子弹。
这个子弹扎扎实实的打在了我心上。有人可能要笑问“你至于么”,不瞒各位,键人(敲键盘的人,意同笔者)当年20岁,从来没有追过什么星,但这期节目看完后,却深深的记住了谭文颖这个名字,我在网上搜索了她,看了她的微博,她的博客,她演的微电影,在贴吧上看了她更早时期的节目,在cntv上把此前她出镜的远家全看了……这是一种暗恋的感觉。
这就是我与《远家》相遇的故事。我加入了远家的贴吧,关注了远家的微博,订阅了远家的微信公众号,说实话都是因为它们和谭谭有关。键人可以骄傲地说,至今谭谭出镜的远家我一期也没有漏看!
节目组审投稿的老师看到这可能要呵呵了,这写的是脑残粉自白吗?爱屋及乌是几个意思?敢情《远家》本身只是无足轻重的载体吗?非也,键人以为,千万不要把“爱屋及乌”当成是对“乌”的轻视。《远家》做为向全球华人呈现祖国自然人文的节目,爱旅行的人对它的爱何尝不是及乌之爱,爱中国的人对它的爱何尝不是及乌之爱呢?爱美丽中国,看远方的家!
450字了,接下来键人要写点东西凑字数。我要说明,其实换一个角度,对谭谭(或其他任何一个人)的喜爱才是爱屋及乌,对节目的喜爱才是最直接的爱。
对谭谭的喜爱才是爱屋及乌。为什么这样讲,说白了很简单,做为一个远方的观众,我所喜爱的,我真正能爱得着的对象,其实是我对她的或者说她给我的“印象”。至于真正的、客观的她本身,只有她自己接触得到。因此,如果爱一个人的本身才是合格的爱,那这种爱只能是爱屋及乌——爱印象/身份/用处,以至于爱其本身。
然而对《远方的家》的爱却与此不同,《远家》做为一个电视节目,它本身就是它在电视上的呈现,屏幕辐射的光子使人产生的“印象”,就是它本身。因此人们爱的也就是它本身,这样看来,对《远家》的爱是真正直接的爱。
762字,这是我为远家写得最长的文章了。祝节目越办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