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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法]百亿富翁杜双华的离婚之争(20110728)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04日 16: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网络电视经济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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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亿富豪的离婚之争》

    起诉离婚,却发现已经离婚。

    面对10年前的离婚判决,一方竟称毫不知情。

    患难夫妻为何富贵后反目成仇?

    亿万财富为他们的人生带来的究竟是幸福还是灾难?

    您好观众朋友,这里是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欢迎您收看《经济与法》。2011年5月17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个法庭外出现了这样的一幕。

    几十家媒体的记者都在追逐着刚刚开完庭的两个人。一直从法庭追逐到了法院的大门口。而这两个人始终都在回避着所有媒体的采访。

    这两个人究竟是什么人?是什么样的案件能聚集这么多家媒体的关注呢?这个案件是个离婚诉讼案,离婚诉讼当然不是什么罕见的诉讼,这个案件之所以引人关注的是因为被告是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杜双华,是个亿万富豪。在2010年的胡润富豪榜上,杜双华以220亿元人民币的身家位列内地富豪榜的第29位。原告宋雅红是杜双华的妻子。富豪离婚会牵扯到巨额的财产分割,本来呢就会引起大众的关注,但媒体之所以会如此关注这个案件,是因为在这个案件中出现了一些非常奇怪的事情,故事的曲折程度丝毫不亚于热播的电视剧。

    宋雅红和杜双华都是北京首都钢铁公司的子弟,双方父母彼此认识,两个人相识两年就走到了一起。

    我们是86年谈的恋爱,因为认识以后,接触了两年就觉着他挺憨厚的,父母也很好,所以86年的时候跟他谈的恋爱,88年结的婚。

    结婚后两人虽然没有什么钱,但是小日子过的很甜蜜。

    那个时候家里边条件,我们结婚的时候十平米的房子,那个地区挨着一个煤站,又挨着一个厕所,简直那环境极差。可是那时候不管住的十平米的房子,可是觉着很幸福。

    婚后第二年两人有了爱情的结晶,为了能给孩子更好的生活。上世纪80年代末,夫妻俩扔掉铁饭碗在北京市的十八里店租下了一处厂房,开办了一家轧钢厂,一同走上了创业之路。

    那个时候也没有觉着有多苦,那时候我们没有车,就天天骑着自行车骑一个半小时骑到那儿,每天因为他不回来,孩子在城里边,我得每天骑着自行车早上一个半小时骑到那儿,晚上再一个半小时再骑回来,因为孩子在城里嘛,我必须得照顾孩子。

    经过几年的辛苦打拼,企业发展很快,为了扩大企业的规模, 1993年,杜双华决定回老家衡水市开办一家更大的工厂。而宋雅红则留在北京照顾他们已经5岁的大儿子。1996年宋雅红又生下了小儿子,然而,这个看似美满的家庭却出现了裂痕,他们的大儿子甚至还有着这样一段难以磨灭的记忆。

    因为我住了一个自己的一个屋嘛,他们开始是一个屋,然后他们就吵,闹,然后就听见我妈哭,然后就那种摔东西,摔门的声音,就是。应该是5岁,自从那个以后,爸爸就很少回来,妈妈有时候就抱着我哭,但是我也就是不明白。

    从1997年之后,这对夫妻开始了分居生活,正是在那几年里,杜双华的事业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

    成功的事业,巨大的财富,没能给他们带来的美满的婚姻。2010年8月,宋雅红一纸诉状,将杜双华告上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要求离婚,并分割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按照胡润百富榜上提供的杜双华的财富数字,如果分割50%的股权,就意味这宋雅红要拿走过百亿元的资产,正在这个时候,杜双华委托律师,给海淀法院送来了一份2001年河北衡水中院的判决书。

    我就觉得五雷轰顶了,我说这不可能啊.

    这份判决书来自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衡水是杜先生创业和长期居住的地方,判决中,原告是杜双华,而被告成了宋雅红,根据判决书的记载,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杜双华、宋雅红的感情确已破裂,准以离婚,两个孩子都归杜双华抚养。在北京的一套房产和相关的生活用品汽车归宋雅红。

    这么多年我跟他父母住在一起,孩子就是他父母来接、来送,我们吃住几乎也都在一起|||而且我们还经常见面,你见面就说你杜生华要跟我离婚了,见面的话,你不可能不跟我说吧?||我就不知道他这个判决书是怎么出来的。

    宋雅红说,直到看见这份判决书她才知道,原来在9年前,她和丈夫就已经离婚了。现在问题来了,假如宋雅红对离婚一事不知情,这婚是怎么离成的呢?在离婚判决书上,宋雅红发现有这样两段话“被告宋雅红曾在北京市东花市北里东区10号楼5单元2号居住,现住址不详。被告宋雅红经公告送达起诉状和开庭传票,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这两句话的意思是因为宋雅红的地址不详,法院没有找到她,所以呢以公告送达方式,通知宋雅红开庭。而宋宋雅红呢还是没有到庭,最后,法院就缺席判决了这起离婚案,那么,宋雅红当时究竟住在哪儿,为什么会住址不详呢?

    宋雅红说,在他们夫妻分居期间,她曾经多次要求离婚。但因为各种原因都没离成。1997年,宋雅红提出了离婚,按照宋雅红的说法,就在此时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杜双华为了阻止她离婚,居然把小儿子抢走了

    他是从我手里把孩子抢走的,||我说你来接孩子,雅红知道吗?他说知道,我说那给雅红打个电话,一打电话雅红不知道,完了我抱着孩子呢,从我手里把孩子硬抢过去,你想他那么高,又高又胖,硬从我手里把孩子抢走了,我都报案了,都有案底,派出所都来人了。

    据宋雅红说,他们的大儿子一直跟着爷爷奶奶生活,小儿子则是她委托给这位保姆看管,可是杜双华突然抢走了不到一岁的小儿子是为什么呢?

    他说你要是起诉我,你要敢上法院起诉我离婚,我就一辈子、永辈子不让你见孩子.

    这次离婚就这样不了了之了,宋雅红说,2008年,分隔了11年之后,她才重新见到自己的小儿子,母子重逢。杜双华和宋雅红的大儿子见证了那次相见的场面。

    就那一次见面见了挺长时间的,他(弟弟)基本上是一言不发,只是有时候低头去吃饭,有时候就是,也自己在想,可能他也想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儿,但他知道。

    宋雅红说自己第一次和小儿子见面,小儿子告诉他自己一时难以理解眼前这个女人会是他的妈妈,因为,在这十多年的时间里,小儿子一直以为,另一个女人是他的生母。

    那种心理落差简直是,孩子见着我就是两眼就是直勾勾的看着我你知道吗?作为一母亲你知道吗?我觉着我欠孩子的太多了,他(杜双华)那天他没去

    也许是这件事激怒了宋雅红,也许是母子相见后再无牵挂,08年开始,宋雅红又一次向丈夫杜双华提出离婚。宋雅红说,双方经过了多次协商,这段音频是其中一次协商时自己录的。

    那不能写抚养,他不是抚养。

    我知道,不是大的,小的那个涉及到了。

    14(岁)了也不涉及到了。

    涉及到了。18(岁)以下未成年。

    据宋雅红讲,协商之后,他们还曾经签署过协议。

    我们谈离婚的时候,先决条件就是我必须得跟他办完离婚手续后,他再给我一些经济帮助,什么给我买什么朝外SOHO的写字楼,给我买什么地。后来我粗算了一下,加起来大约有一个多亿,

    宋雅红说“经济帮助”的字眼,让自己感到很不舒服,因此她不同意这份离婚协议,然而,在宋雅红提供的录音中,可以听出,杜双华认为两人没能达成协议是另有原因。

    最后一次跟我谈什么,让我给她50%股权,给你们哥俩(两个儿子)留着,现在这股权怎么分割,我闹不明白。

    那么宋雅红说的是不是事实?这对夫妻离婚的过程真实情况究竟是怎样?记者试图联系杜双华,可始终没有联系到。在法院开庭时被多家媒体追逐的两个人正是杜双华的代理人。面对媒体的追问他们始终没有表态。

    因为杜先生确实事业做的很大,对媒体的采访不愿意过多的涉及这个问题,

    记者始终无法得到杜双华及其代理人的回应。宋雅红向记者提供了一段录音,这段录音现场记述了杜先生和孩子的一次通话。其中关于那段时间夫妻之间的矛盾杜先生是这样说的。

    您跟我妈的矛盾,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有你弟弟以后。

    为什么有我弟弟之后,你们俩不离婚啊?

    当时有一段时间我不愿意办,有一段时间你妈不愿意办。

    2010年8月,由宋雅红向海淀法院提起的离婚诉讼案,因2001衡民初字第14号民事判决书的出现,被裁定驳回起诉。理由是2001年,河北衡水中院已经判决二人离婚。为此,宋雅红提出上诉,她认为河北衡水中院的判决书,不具备法律效力。

    那个时候就是还是跟公公婆婆一起住,我们结婚到现在,几乎就没怎么(跟公婆)分开过,孩子一直就他们给带着,||我一直跟他父母在一起住,我的户口也在他父母的房子那个地方,就没,从来就没有变过,那时候他说我下落不明,我怎么下落不明?

    宋雅红的手机号码97年就在用,一直用到今天,已经14多年了,14年都过去了,01年当时,这个号码杜双华是完全清楚的

    判决书中提到,是以公告方式送达了起诉状和开庭传票的,那么,那份公告发布在哪里了呢?记者在卷宗中看到,在2001年2月9日的《人民法院报》上刊载了这份公告。

    我很少(看),我又不打官司,我看《法院报》干什么呀。

    在看过判决书和卷宗后,宋雅红的律师陈旭发现,有一份证据能够证明,宋雅红住址不详,那就是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宋雅红住处北京市东花市北里物业区管理处的一名工作人员做的证言笔录,这份笔录写的 “宋雅红是什么时间不在这里居住的。现在住在什么地方。答,反正这一二年就不住在这里了,房子的产权是她的,现在宋雅红住在什么地方,我们也不清楚。陈旭律师认为,这一份的证言笔录有着诸多瑕疵。

    这个笔录也有一个致命的缺陷。并没有从卷里能够反映有这么一个真实的人,没有他的身份证复印件,也没有关于他身份证明的资料。

    宋雅红的律师设法找到了这位曾经在东花市北里的小区的物业管理部门工作过的证人,他向律师做了这样的证言。

    十年前给法院做笔录的人,我们问他,有没有这么一回事,他说我不记得有这么一回事,也没有签过任何的文件。|||我们一般的常识,一个老百姓,警察找他,检察官找他,法官找他,应该会记忆犹新,

    宋雅红和律师认为这份调查笔录对法院的那份证言形成了极大的质疑。而宋雅红说,就算当年法院的法官真的在北京市东花市北里小区找不到她,法院也能通过她和杜双华的大儿子来找她,这一点宋雅红的大儿子能够证明。

    他们如果找我妈妈,可以去找我爷爷嘛,我爷爷可以找到我,我就可以找到我妈妈。因为我每星期都会跟他们在一起。

    在判决书中还有一处让宋雅红匪夷所思。

    当时我拿到一判决书我一看,我说不对呀,我07年3月25号我们俩商量的把孩子的名字变更杜泽龙的,01年的时候我们叫杜泽钢,那01年的时候,怎么能叫07年的名字呀?

    宋雅红拿出了小儿子的出生证明,上面显示,1996年孩子刚出生时叫杜则刚,在北京市公安局上帝派出所出具的证明信中宋雅红的小儿子在2007年3月25日,更名为“杜泽龙”。在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的01年的判决书中却出现了2007年以后才更改的名字。面对宋女士的质疑,杜先生的律师并不认同。

    当时在户口登记机关变更的时候,这个名字,不一定就是说在变更的时候才起的这个名字,听清楚了吗?这个名字在他一出生时,孩子的父亲就给取了这个名字,就叫这个名字,

    除了名字之外,宋雅红和律师认为判决中存在着其它一些漏洞。

    原告杜双华出生年月日应该是1965年11月,这里写的1966年。宋雅红她的名字应该是红色的“红”,而不是宏大的“宏”,这里写的宏大的“宏” 。两个儿子出生年月日也都不对,那么也就是说我们涉案的四个人,信息全部错误

    面对这些质疑杜双华的律师有着自己的说法。

    判决书上不能说错误,判决书上,比如说当事人的出生年月是错误的,只能说出现户口本、身份证不符的情况,

    宋雅红和律师看到在在杜双华向法院提供的证件中直到08年还填写着“已婚”。

    杜双华到今天为止,不认为自己是离婚了,有证据为证,杜双华在01年以后,填了若干去办企业的相关资料当中,在唐山、在衡水办暂住证,这里面02年,08年、09年我们查到的三个记录,他写的都是已婚,但根据我们的了解,杜升华现在没有跟另外,除宋雅红以外任何的女子再有过婚姻,那你这已婚跟谁?

    杜双华的律师对此也做出了自己的解释。

    当事人暂住证确实有已婚这样的婚姻状况记载,那么,已婚是什么意思呢?很显然是已经结过婚,那么出具暂住证的时候,这个婚姻关系还存在吗?

    2010年10月28日,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一份民事裁定,对杜双华的出生日期,宋雅红的名字以及两个儿子的生日做了补正。2010年11月4日,衡水市中级人员又发出一份裁定,认为,2001年作出的杜双华与宋雅红的离婚判决确有错误,应予再审。那么,原审判决究竟错在哪里,再审时,又将审理什么内容呢?由于这份再审裁定,是由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前任院长徐茂明署名作出的,于是记者拨通了他的电话。

    我跟你说,法院出程序性的东西,都是署我的名字,那是规定的东西,所以说你要说我署了名,我是不是真的了解那里头具体情况,那我现在想不起来那个,具体的说不清楚当时的什么状况

    由于被告一方也就是杜双华先生一直保持沉默,公众舆论几乎一面倒的偏向了宋雅红一方。就在河北衡水中院的第二次开庭前夕,在这个节骨眼上,杜双华突然开腔了。

    2011年7月19日,杜双华发表了一封公开信,信的名字很长,叫做《亲情、法律、金钱的交织负累——我与前妻宋雅红绕不开的那些是非纠葛》,对宋雅红的指责做了全面的回应。对于宋雅红指责自己抢走小儿子,公开信是这样回应的。

    “宋把次子放在安定门蒋宅口一个妇女家里,说是保姆,实际上是寄养,孩子打送过去以后,四个月里再没有接回过家里,宋只是偶尔去看望。但是实情让我非常心痛。孩子住的那间屋又闷又热,连个风扇都没有,喝的是凉水,尿布也不及时换洗,孩子身上都起了痱子。听说这些我就坐不住了,直接赶到蒋宅口把孩子接了回来。”

    至于离婚诉讼为什么宋雅红会缺席,杜双华在公开信中这样解释道“但凡我只要打电话给她,一提离婚她就挂断,再之后我电话就打不通了,她也再没有露过面。后来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带着大龙又搬了家,因为这期间我也不止一次到原住地找过,但她踪迹全无。就这样,从97年8月以后我就与她失去了联系。”

    杜双华的公开信中这样写道:我承认文中确有瑕疵,这一点我不想避讳。因为我没有聘请律师,在起诉书的起草过程中,宋雅红的名字还有两个儿子的出生日期以及杜泽龙的名字出现了错误,而法院在找不到对方的情况下,便根据我递交的起诉书下达了相关文书以致造成笔误。长子与次子出生月日颠倒的问题,也是因两个儿子所有的身份证件都被宋雅红带走,我记忆偏差无法查证所致。

    在公开信中,杜双华除了回应前妻的诸多诘问外,还进一步解释说,之所以下决心站出来将事情的前前后后讲出来,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便是为孩子和老人。杜双华在公开信中说,“令我始料不及的是,通过宋(雅红)等人的媒体造势,这场风波已经波及到了我年过八十的父母和未成年的孩子。宋公然将他们的照片资料公布于众。导致老人不堪承受周围的街谈巷议,孩子则每天都要面对来自老师、同学、朋友的询问关心,听他们对这事说三道四,对自己的父母评点指责。这些都严重干扰了我亲人的精神和生活。”

    同样令杜双华不能接受的便是在前妻背后利益相关方的图谋。在长达12000余字声明中,杜双华认为“被离婚”事件大致包含二个层面的含义。一是杜双华原夫妻及子女间的情感恩怨;二是涉案背后利益相关人利益格局的角逐。实际上正是利益的角逐令原本简单的夫妻婚变变得扑朔迷离。

    这次开庭对将决定这场国内标的额最高的离婚案的最终走向。如果法院裁定2001年的判决有效,宋雅红就只能分到杜双华2001年之前的财产,如果不成立,宋雅红能分到的财产,按照杜双华现在的资产计算,可能将过百亿。到目前为止,这场官司双方输赢未定。几百亿的财产会如何进行分割?的确夺人眼球。可是我们可以肯定的是,这笔巨额的财富,过去并没有给他们的生活带来美满和幸福,将来也未必会给他们带来幸福。在这场离婚大战中的两个无辜的孩子,他们又是怎么想的?股权和金钱真的是他们想要的吗?

    其实我自己都没有想过,就是真正后边怎么办,我都没有想过。我感觉如果我有一个家庭,但是我毕竟经历了这么多嘛,我肯定会为我家庭付出,就是感觉就像补偿自己似的,就是更多的把精力投入到家庭里边。

    解说:在杜先生和宋女士的大儿子看来,父母之间的离婚官司,原本应该是家事,如今却闹得满城风雨,都是因为这笔巨额家产。大儿子现在经常琢磨,父母走到今天这一步,到底是谁的错,为此,他还曾与父亲杜先生探讨过这个问题。

    在以前我觉得,都是您(杜先生)的错,全都是您的错,但是后来,等我大了,等我交了女朋友之后,我才明白这是两个人的错。

    然而,在他们的大儿子看来,无论谁对谁错,大人间的恩怨情仇,直接伤害了孩子的感情,甚至影响了弟弟的人生。

    我弟弟,可能从他的童年来说,他是“双亲”家庭,但是他真正到了2008年的时候,他才知道,他原来的那个家庭是不能说是虚构的,是假的,所以可能对他的心理打击是更大一点,所以我觉得他是最那什么(受伤)的吧。

    其实,受到影响的又何止是未成年的小儿子,就是这位已经长大成人的大儿子,内心又何尝不是酸涩的呢?他还记得,在童年,有相当长的时间,是在没有父亲陪伴的日子里度过的。

    四年级、五年级一直到高二,可能8年见5回吧,您说的这个父爱可能没有体会了吧。

    宋雅红说,她当初嫁给杜双华的时候,从来没有想到过有一天,杜双华会成为富豪,更没想到过,两个人的婚姻,会以这样的方式而收场,而杜双华也在自己的公开信中这样写道“在这场家事官司中,无论结果如何,我、宋雅红、两个孩子都会留下或精神或亲情或财富上的深深伤痕,我们里面不会有真正的赢家,谁都会受到伤害,这本身就是一幕家庭悲剧。”老话说,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让我们每一个人都好好的珍惜自己的婚姻吧,用心的去经营它,因为亲情是用再多的钱都换不来的。

责任编辑:王琰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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