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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法]艰难的抉择(20111110)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18日 11:5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网络电视经济台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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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好这里是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欢迎收看《经济与法》,大屏幕上这两个人是一对夫妇,丈夫名叫张天锐,妻子名叫胡久红,他们居住在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县,2011年6月5日这天,让他们终生难忘,因为在这天他们必须要做出一个决定,而这个决定对他们来说,无比残酷难以想象。

    张天锐夫妇所要做出的决定就是同意拔掉一个病人的呼吸机,而这个病人就是他们养育了22年的亲生儿子张磊。

    在湖北荆门市京山县医院里,张天锐夫妇正为这个残酷的决定纠结着,而此时,在其他省市的五家医院里,也有五个人也在静静地等待张天锐夫妇的最终决定,因为这一决定也将意味着他们是否能获得重生。

    此刻在上海同济医院,专家正在为一个患有严重肝硬化的患者,焦急地制定着治疗方案。

    在上海同济眼科医院,一位眼病患者也等待着命运的转机,而她和她的家人为了这一天,已经整整等了五年。

    与此同时,在武汉大学人民医院,一位遭受多年肾病困扰的患者,也在顽强地与病痛抗争着

    期待出现能够延续生命的奇迹。

    这几个患者的病情虽有不同,但医治他们病症却有一个共同的有效办法,那就是进行器官移植,移植器官的源体就是躺在湖北荆州京山医院里的张天锐夫妇的儿子张磊。

    最先提出捐献儿子器官的是母亲胡久红,但父亲坚决反对。其实胡久红的心里也一直痛苦并纠结着。

    按理说,哪个亲生母亲能舍得在这种时候连儿子的全尸都不留狠下心做这样的决定呢。

    但是最终让儿子的生命能用另一种方式得以延续的想法让她坚定了下来,她决定放弃治疗

    并在儿子去世后捐献儿子的器官。

    胡久红的一番话最终也打动了丈夫。

    夫妻俩都同意放弃治疗捐献儿子的器官。随后他们把这个决定告诉了医生

    胡久红决定,把儿子身上所有的器官组织包括肾脏 肝脏 眼角膜和皮肤,

    只要能用的都捐献出来。

    捐献儿子的器官做出这样的决定,对于亲生父母来说的确是一个痛苦而艰难的抉择

    那么现在躺在抢救室里的他们的孩子张磊,究竟得的是什么病,他们捐献儿子器官的愿望

    最后能否实现呢?

    2011年5月31日上午,湖北省京山县的胡久红,突然接到了一个噩耗,她儿子在离家不远的一条马路上出车祸了,这让胡久红紧张万分,她赶紧跑到了现场。

    胡久红说儿子是当天早上6点多钟出的门,本来是要去实习单位上班的,怎么会出这么大的事呢?周围的人告诉她她儿子在过马路时,一辆从侧面突然冲来的农用汽车把他撞飞了起来

    医生介绍说,胡久红的儿子颅骨骨折,颅内出血,脑组织和脑干受到了压迫,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将直接导致呼吸停止而死亡,医院立即进行了开颅手术,在进入手术室六个小时之后,张磊被推了出来。

    手术达到了减轻颅内压力的效果,脑干受压迫的情况得到缓解,但是还没有脱离危险期,

    随后张磊被推进了重症监护室,能不能挺过去,就看他自身的体质和生命意识了。

    手术后的张磊出现了并发症,弥漫性脑肿胀,颅脑肿得像个篮球,脑干再次受到压迫,

    导致呼吸越来越弱。

    医院给张磊用上了呼吸机,维持他的呼吸,这让胡久红万分着急。

    那些日子胡久红像疯了一样,完全没有了理智,听人家说放生可以保儿子平安,她就去买了条野生黑鱼,然后到河边放生。

    但是 6月5日的上午,儿子的自主呼吸已经停止超过24小时,而且医生在对他进行刺痛的时候,他也没有什么反应。

    医院请来的专家诊断,张磊已经处于脑死亡状态,对于脑死亡,胡久红不懂,她不下十几次地咨询医生,最终她知道了后果的严重性。

    自打儿子出事进入手术后开始,胡久红就没见过儿子,当儿子被确定为脑死亡之后,她终于在重症监护室见到了儿子。

    胡久红的呼唤最终也没有唤醒儿子,儿子站起来回到自己身边已经没有希望了,胡久红便想到通过捐献器官,就能让儿子如同活在世上一样,捐献器官挽救更多的人,这是一个美好的愿望,但真的实施起来并不容易,张家夫妇的孩子张磊,现在被医院确定为脑死亡,

    生命体征完全靠呼吸机来维持,在这种情况下,张家的父母是否有权,做出捐献儿子器官的决定呢,

    胡久红的儿子叫张磊,21岁, 是一名大学三年级的学生。在当地医院的实习期,还有五天就要结束了,而再过一年他就能毕业参加工作了,没想到在这个节骨眼儿上,却遭遇了横祸。

    张磊是家里唯一的孩子,从小他就不喜欢到外面玩,而是喜欢陪在爸爸妈妈身边,陪他们看电视,给他们盛饭。

    张磊高中毕业后,考虑到家庭的条件,父母让他读了高护专业。

    在胡久红两口子的心目中,儿子是懂事的,胡久红说,她和丈夫经营着一家煤气供应站,就是这个小铺子,铺子的中间用一堵一米多高的墙隔开,外面摆放着二十几个煤气罐,里面摆放着两张床和一些旧桌椅,这是胡久红的店铺,也是她的家。

    卖了房子,胡久红家就租住在这里,开始经营煤气站, 给别人充气送气,这是个体力活,一罐装满煤气的罐子近30公斤,

    都要送到客户家里,胡久红的右腿有残疾,走路一瘸一拐的,干不了这活,所以送煤气罐的活,都落在了她丈夫的身上。

    每送一坛气能挣五块钱,每个月要送100罐气,才能交上房租,再送100罐,才能勉强维持家里的日常开销,一个月下来,

    胡久红的丈夫往往要送300多罐煤气。

    胡久红的丈夫说,儿子张磊跟着自己没享过什么福,特别是儿子上大学以后,儿子同学的生活费,每个月至少1000,可是家里能给儿子的只有600,还得分三次给。

    但是张磊却从来没有报怨过,一放假就会帮着父亲送煤气罐,有一次父母都生病了,张磊就找了几个朋友,挨家挨户地去送煤气罐,每每提起过去的事,胡久红和丈夫都会觉得,自己亏待了儿子。

    在胡久红夫妇眼里 张磊是一个既孝顺又懂事的孩子平常他很会为父母着想,由于家庭条件不好,儿子也从来没享过什么福气 ,对于对儿子深深地爱,胡久红夫妇希望用器官捐赠的方式,让儿子用另一种方式,活在世上,让儿子为社会为他人作最后的贡献。可是由于张磊生前并没有表达过身后要捐赠器官的意愿,他的父母想要捐赠他的器官的愿望能够实现吗?

    李显东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多年来在器官捐赠法律方面进行过深入研究,他认为根据我们国家目前器官移植方面的法律规定,除当事人生前明确表示死亡后不许器官移植之外,其近亲属可以行使对死者器官进行移植的权利。

    那么究竟什么人可以行使这种权利呢?李显东认为这种权利的行使只能限定在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范围内

    那么近亲属有权停止脑死亡患者治疗吗?李显东说目前对于这个问题社会上存在着一定争议但他认为如果在确认脑死亡患者,无抢救存活希望的前提下应该考虑家人的意愿。

    张家夫妇决定捐献儿子器官以后很快医院通过当地的红十字会,联系上了全国器官移植试点城市,武汉市的红十字会当天武汉方面相关的负责人骆钢强就带着器官移植专家赶到了京山,专家反复地验证张磊的生命体征哪怕只有一丝希望也会继续挽救但是专家的结论非常一致。

    接下来工作人员准备再次把张磊推进手术室,拔掉呼吸机等张磊的心脏停止跳动之后

    进行器官组织摘除手术,在手术室门口胡久红夫妇和儿子做最后的告别。

    现场所有的医护人员工作人员亲戚朋友都向张磊三鞠躬,这之后工作人员就要拔掉呼吸机了,对于胡久红夫妇来说这又是一个艰难的决定。

    拔还是不拔他们该怎么办呢?

    胡久红听医生说摘除器官组织最好是在心脏停止跳动的那一刻进行否则将会极大地影响器官的质量,这点最终让胡久红夫妇狠了心下了决定。

    亲生父母做出这样的决定,内心中的压力可想而知张家夫妇说他们深信儿子的在天之灵

    也会支持他们的做法,2011年6月5日17点20分张磊被正式宣告临床死亡,按照程序

    胡久红夫妇首先和红十字会签订了捐献协议。

    刘桂芳患者有严重的肝硬化在进行移植手术之前情况差到了极点,而术后病症已经开始缓解。

    刘桂芳说她现在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信心病情再好转些就出院回家。

    同时在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器官移植病房,接受张磊肾脏患者的病情也有了好转。

    6月5日下午在家休息的王琼,突然接到了医院的电话通知她赶快准备到医院接受角膜移植手术,接到通知后王琼顾不上吃晚饭来到了医院,三个小时之后她就被推进了手术室。

    而要根治王琼的病,就必须进行眼角膜移植手术可是到哪里去找角膜呢王琼来到了同济眼科登记排队,等待着适合自己的角膜那一年是2006年。

    王琼等了五年,幸运的是她终于等到了张磊捐献的角膜并且成功地接受地进行了移植

    记者见到王琼的时候,已经是她手术之后一星期了,这天她和妹妹一起到医院做复查。

    当王琼了解到捐献者的父母是一对朴实的夫妇 ,她内心充满了敬意

    正是有了器官自愿捐献者,才给了更多人生的希望,这个道理用说大家都明白。但是由于要保证器官移植成活率,需要在捐献者死亡后最短的时间进行器官摘除,所以目前在很多国家当驾驶员领取驾驶执照的时候都会附加填写一张,是否捐献器官的意愿登记,在欧洲某些国家,只要车祸死亡者没有特别声明,都视为同意捐献器官目前我们国家相关机构,

    也设立了遗体捐献登记制度,但并没有成文的法律规定,受传统观念影响,自愿捐献登记的人,也廖廖无几。采访中,法律专家介绍说,在目前器官移植医疗资源紧张的情况下,应该赋予死者近亲属一定的处置死者遗体、器官的权利,这有利于更多的人得到救助重获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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