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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法]拍卖现场的变故(20111201)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7日 18:3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网络电视经济台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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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好,这里是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欢迎收看《经济与法》。现今,在各大拍卖会上,古玩藏品创天价的新闻屡见不鲜,那一串串令人咋舌的数字,冲击着人们的神经,撩拨着收藏爱好者的心弦,画面上这位姓肖的老人,就是其中一个。肖先生收藏经历颇丰,藏品也不少,本想借着火爆的市场得到实惠,但却因2009年经历的一次拍卖,遭遇了老人自称的,六十年人生里,最窝囊的一件事。

    2009年5月,家住深圳的肖先生带着自己收藏了多年的几件“宝贝”,来到北京的一家拍卖公司,委托拍卖。

    肖先生:

     这一件碗50万和那个25万,就是两件来讲就是75万,那一张单子。

    一件“宋代定窑酱釉模印鱼莲纹碗”,一件“宋代临汝窑青釉八卦地支纹洗”仅仅两件东西就估出了这样的高价,年近花甲的肖先生喜上眉梢。然而,在拍卖的当天却发生了这样一幕。

    肖先生:

    2009年12月6号拍卖,当时(竞买人)拍好的以后,他(拍卖公司)公布出来就是没有我这件成交。

    问:成交了哪一件东西?

    答:就是这个定窑的碗50万这一件下槌,拍卖师下槌。

    拍卖师现场已经落了槌,却没有成交记录。焦急的肖先生急忙去找经理讨说法。

    肖先生:

  他当时就是说,这个竞买人在118号拍我这件东西,他是在看图录,无意(中)举起牌,拍卖师就下槌了。

    公司经理当时安慰老人说,离最后交付拍卖款的日期还有几天,公司会努力进行沟通,争取给老人满意的结果。然而最终,肖先生的希望破灭了。

    肖先生:

    我总共托中嘉两次15件,才中了这一件,拍卖师下槌才这一件,其他的全部就流拍了,流拍(钱)就没有了。(钱)白白没有了。

    50万对于老百姓可不是个小数字。眼看到手的巨款瞬间就成了泡影。按照拍卖会上的常规,拍品的成交是以拍卖师落槌为准的,落槌即成交。但肖先生的这件“宋代定窑酱釉模印鱼莲纹碗”在拍卖师落槌之后,竞买人最后却不肯买了!这问题究竟出在哪了呢?

    北京中嘉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代理律师 佟林:

     确实有人竞价、叫价,而且签订了成交确认书,这是事实。按照约定7天之内交接拍品然后给付对价款,他觉得这个拍品,又另外找了一个行家,认为这拍品可能有问题,就犹豫,最后就是放弃这个保证金不要了。

    根据规定,竞买人必须缴纳一定数目的保证金才能参与拍卖。这位竞买人宁愿放弃保证金也不愿买走,难道问题真是出在这件“宋代定窑酱釉模印鱼莲纹碗”上?

    肖先生:

    我对这些投资的玉器的研究,每一件东西,我能够得手的东西,说老实话就有90%的把握。

    问:您大概(搞)收藏多少年了?

    答:就是从年头来讲20多年了。我就没有什么其他的爱好,就是打扑克我都不懂,平常没有事,你就有一种爱好,我什么东西都要研究研究,打磨打磨,琢磨琢磨,看是什么。

    据肖先生说,多年的收藏经历,让他结识了不少当时的书画名家,拥有不少他们的作品。

    肖先生:

    现代有名的画家跟老的字画我一律都收藏。现代的画家好像是巴山巴老,我现在有巴老的画,我现在有十几幅。

    1983年,肖先生因工作调动来到了深圳。他说在这里,他又与瓷器、玉器等古玩杂项的收藏结下了不解之缘。

    肖先生:

    每年都有,这些古玩要开两届交易会,就是深圳。所以就是这些东西我所收藏的东西都是通过这一方面得手的。我就是现在手头多老的玉器都有,到梁祝,红山文化,这些都有,商代玉器都有。

    老人说,在练眼力、试身手的同时,自己还买了很多收藏方面的书籍认真钻研。在收藏界已经摸爬滚打了20多年,因此他对自己的收藏的东西很有信心。

    肖先生:

   一般来讲过我的眼我就清楚。打眼这些就是在我来讲,就没有存在,我不是崇拜哪一个专家,我是靠我的判断能力。

    委托人肖先生并不是收藏鉴定的专家,但也有多年的收藏经历和经验。既然说自己收藏的东西从未失手走眼,那又怎么会在这次拍卖中,遭遇了有人认拍,却没人认买,并且被人质疑东西有问题的尴尬事呢?按肖先生的说法,他是被拍卖公司忽悠了。为什么他会这么想呢?

    肖先生:

   捉弄,玩弄是非,所以才制订了这个拍卖(规则)。

    肖先生说,收藏是他一生的爱好,原本自己生活无忧,用不着把心爱的宝贝拿去拍卖变现,参加这次拍卖事出有因。

    肖先生:

    我现在个人来讲,就不愁吃,不愁穿,但是不等于我的兄弟姐妹,我的亲人各个跟我一样。00:26:30我就是走这条路子变卖一点,拍卖瓷器。把这个能够拍出去,就能够救助我的亲人。

    抱着这样的念头,肖先生开始留意拍卖公司和行情。

    肖先生

    上海崇源拍卖公司拍卖一件清代的,好像我委托中嘉这个(碗),我这个是宋代的,它那个是清代的,上海2008年的时候他拍了200多万。

    这种形势让肖先生对自己的藏品很有信心,但鉴于拍卖公司良莠不齐,老人决定来北京摸摸底。

    肖先生

    上来北京,按照那个书本所提示,中嘉就是其中就有。因为我看他的公司介绍,原先是属于轻工部,所以从心里面就是比较踏实。

    经过中嘉拍卖公司经理的认可,肖先生首批拿过去的“宋代定窑酱釉模印鱼莲纹碗”,和“宋代临汝窑青釉八卦地支纹洗”两件东西就定了75万起拍价,这让老人出乎意料,欣喜不已。

    肖先生:

    我当时说老实话就是东西多,像泥土一样的,不觉得稀奇,这一件碗50万和那个25万,就是两件来讲就是75万,那一张单子。

    兴奋的肖先生在拍卖公司的邀约下,随后又多次南下北上,先后带去了不少自己认为不错的藏品。

    肖先生:

    我当时就拿了官窑的有,官窑的有,定窑都有。

    双方签定了委托拍卖合同,肖先生带去的藏品7件参加拍买公司2009年的秋拍,另外8件安排在2010年的春拍。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然而信心满满的肖先生没有料到,在这场秋拍当天现场,竟出了这样的意外。

    肖先生:

    2009年12月6号拍卖,当时(竞买人)拍好的以后,他公布出来就是没有我这件成交,拍卖师已经下槌成交了。

    问:是位先生还是女士?

    答:先生,大概是有30出头,年纪还轻,总共这个118号就是在中嘉这一场还有十来件东西。这个竞买人全部在这次2009年秋季拍卖会买了有十多件,十来件东西。(就)这一件东西没有拿,怎么样我就不知道了。

    这一幕是怎么回事?焦急的肖先生当时找到拍卖公司询问,拍卖公司答复,按规定,拍品从落槌成交到最后付全款交接,还有7天的时间,请他再等等。然而等到7天后,竞拍人反悔了,放弃了这场交易。

    北京中嘉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代理律师 佟林

  他认为这拍品可能有问题,他心里就有点二了,就犹豫,犹豫最后就是放弃这个保证金不要了。

    眼看拍出去了,却没能成交,确实让人郁闷。肖先生说,拍下他这件“宋代定窑酱釉模印鱼莲纹碗”的竞买人,在这场拍卖会上拍下了十几件东西,只有他这件东西没要,肖先生觉得这事不是反悔这么简单?他怀疑拍卖公司和竞买人是有默契的,是为了吸引他参拍,骗取自己为十五件东西预先交纳的图录费等费用,这些他大约花费了两万多。

    北京中嘉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代理律师 佟林

   没有意义,拍卖公司和竞买人之间,对你一件拍品来搞什么手脚,因为你成交了,拍卖公司有佣金收益,没有成交那收益相对要(低),只是一成本的问题。

    记者:不会存在这种欺诈?

   答:如果有人给付了款了,我公司拿了没用,因为我成交了,东西得给人拿走,人家不付款给你,东西在这儿随时都可以返还,所以这方面不存在。

    佟律师说,按照相关规定,在正式拍卖前,拍卖公司会提供几天的预展期,所有的拍品都会在展厅上公示出来,让参与竞买的人品评,但仍然会偶尔发生“拍了不买”的事,这都是竞买人的个人意愿,也很正常。

    北京中嘉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代理律师 佟林

    有时候你信心挺足的看好一样东西,别人一说什么你信心都没有了,因为不是一个便宜的东西,几十万。

    佟律师说,对于竞买人这种“反悔”的行为,拍卖公司也有相应规定。

    北京中嘉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代理律师 佟林

   他反悔,反悔,拍卖保证金是不予退还的。这样对竞买人来说也不是说一点损失没有,他举了一下牌,也几万元钱放那。

    根据中嘉公司这次拍卖规定,竞买人必须交纳3万元的保证金,才能参与竞拍。现在那位竞买人宁肯损失3万元,也不愿花50万买下那个碗,是出于他自己的判断考虑,也已经付出了“反悔违约”的代价。

    北京中嘉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代理律师 佟林

    对于拍卖公司,不能强买强卖。我拍卖公司对竞价人,你必须摁着人家的头让他买,这也不大合适。

    但是,毕竟这种反悔行为给委托拍卖人和拍卖行都带来了很大影响。由于拍卖交易,合同是竞拍人和拍卖公司之间达成的,肖先生无法直接向对方主张权利,那么拍卖公司在这种情况下是否会考虑起诉对方,要求对方必须履行呢?

    北京中嘉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代理律师 佟林

    不会。因为现在商业都是市场经济,对客户大家都是保护的。 00:14:10 一个拍卖公司如果没有很好的客户去,你拍卖会上冷冷清清,所以对竞买人拍卖公司都比较客气。

    佟律师解释,除了考虑维护客户问题,还有一个重要原因。虽然拍卖师落槌,双方也签订了对这件拍品的成交确认书,但这只是达成了初步的合同。在规定付款交割的期限内,竞买人放弃这笔交易,等于没有达成最终交易。这种情况下,即便是用法律手段起诉,能支持的结果,最终也可能只是将保证金作为违约惩罚,起诉并没有太多意义。

    北京中嘉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代理律师 佟林

     按照拍卖法的规定和行业的惯例,买卖合同成立你应该根据合同约定给出价款的义务。这里边就出现了一什么问题呢?合同成立了,实际履行没有履行,没有交割。

    拍卖公司不能要求竞买一方必须买,可肖先生的损失怎么办呢?多次协商沟通中,中嘉拍卖公司提出了两个方案。

    北京中嘉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代理律师 佟林

    有一个基本的损失的弥补,原物返还,这些保管费用全免了,原来收你的(图录费)商量,商量全给免掉,或者再拍一次,妥善解决,这样比较好。

    对于这种情况《拍卖法》和拍卖公司都有规定,对这样的拍品可以进行二次拍卖,如果第二次拍卖的成交价低于第一次,其中的差价由反悔的竞买人交付补齐。可对于这样的安排建议,肖老先生却拒绝了。

    北京中嘉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代理律师 佟林

    他不同意再进行拍卖,这时候如果我们单方的进行拍卖的话,那么对这个价差的话,我们公司要承担补足差额的这个义务。

    这件“宋代定窑酱釉模印鱼莲纹碗”是以起拍价50万落的槌,如果重拍后的成交价低于50万,由反悔的竞买人弥补,按说肖先生应该不会有什么损失,但老人为什么会坚决不同意呢?

    肖先生

   15件全部(委托)给他了,钱都交了。你看(只有)这一件有下槌成交,那14件就(流拍)。乖乖你给我算一算,一件1650(图录费包装费),14件多少钱。00:43:35流拍(钱)就没有了,白白没有了。

    其实,肖先生话里话外流露出不同意的原因,是怕流拍。因为拍卖公司规定,拍品流拍的风险是由委托人自行承担。之前肖先生的东西中就仅有这一件成交,如果二次拍卖的结果是流拍,那就谈不上什么成交差价了,之前交的两万多元的图录费等也没了。这种结果的不确定性,让他觉得不敢去冒这个险。于是,肖先生始终坚持就要按这次50万元的拍卖价格来成交,既然竞买人拍而不买,你拍卖公司就承担这个责任。他要求中嘉拍卖公司向他支付42万元。

    肖先生

    就是合同来讲,每一件东西成交来讲,他(拍卖公司)收你12点,国家所得税3个点,他中嘉代收代付,一件藏品就是16个点,要扣除16个点,所以我这个50万就除掉刚好8万块钱,就是42万。

    佟律师说,肖先生产生竞买人违约就该由拍卖公司买下这件拍品的想法,是因为对《拍卖法》和拍卖行业,理解得不透彻。

    北京中嘉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代理律师 佟林

    拍卖实质上,从民法理论上来说,应该是以竞争的形式,签订的一种即时的经济合同。通过多方的竞价,最后成立一个买卖关系。从法律规定上来说,那么拍卖公司作为受托人,起一个中介的作用。

    中嘉拍卖公司经过商量,提出将竞买人交纳的3万元保证金,作为对肖老先生的补偿,了结此事。可老人仍不接受,坚持拍卖已经成交,竞买人违约,就该由拍卖公司按50万元成交价来支付。这样的要求让拍卖公司很无奈。最终,老人一纸诉状告到了法院。

    肖先生

   拍卖师报“宋代定窑酱釉模印鱼纹碗”起拍价50万,竞买人118号举牌应价,拍卖师落槌成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时,落槌就成交。

    北京中嘉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代理律师 佟林

   竞买人因为看这东西,他自己认为有问题,拿不准了,他拒绝再接受这个拍品,拍卖是一种比较特殊的法律关系,它存在三个方面当事人,它是三个独立的民事主体,那既然是三个独立的民事主体,那哪一方也不能强迫任何一方实施,或者是不实施某种行为。

    肖先生

    负责人说,我能做的是下一次你再委托公司(拍卖),给你运费,我从深圳到北京两千多公里,(委托拍品)总共15件,每件图录费1500元,制作费(包装费)150元,我一分钱都没有少给你们公司,不是来等待你们给我运费。

    北京中嘉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代理律师 佟林

   我们作为被告,在解决这个问题的过程当中,没有任何的过错,而且积极地协助原告来解决。比如说,将竞买人付的拍卖保证金3万转给原告,由它来弥补一下损失,另外我们还提出了一个建议,就是我们再免费给他拍一次这个拍品,原告没有允许我们进行第二次竞拍,所以浪费了几次春拍,秋拍的机会。

   审判长:您的诉讼请求是要求被告归还09年12月6日拍卖“宋代定窑酱釉模印鱼莲纹碗所得的款项42万元,现在有变吗?

    原告:追回42万,没有其他的。

    被告:物品还在,(原告)没有实际的损失,那么原告一味的向被告要求,由被告来承担这个费用,所以这一点上是于法,于事实都是没有任何的根据的。

    法院希望双方能再做进一步的沟通,对双方进行调解,当庭没有作出宣判。就拍卖中的一些法律问题,我们也请教了法律专家。

    中国政法大学 教授 李显冬

   拍卖的法律关系中间,它是包括了叫做预约合同和本合同之间的关系。这个正式合同的履行,和这个正式合同中间文物的交付,实际上它在本质上我们把它称之为本合同,也就是把前面的拍卖和拍买,我们把它叫做预约合同。

    问:按照我们的《拍卖法》来讲,落槌即成交?

    答:是成交了预约合同,所以预约合同的法律后果就是,说如果你要撕毁,你要单方解除,你就丧失了你的保证金,或者是定金。那么本案中,竞买人,他是丧失自己预先交付的拍卖保证金,来单方解除了这个拍卖合同,而正式拍卖物买卖的这个合同,实际上并没有成立,更没有履行。

    李显东教授指出,虽然很多人知道拍卖,接触过拍卖,但对拍卖行为中,委托人、拍卖公司、竞买人,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以及权利义务并不很清楚。

    中国政法大学 教授 李显冬

    这位老先生他所以提出来这样的一个要求,其实他不太了解我们国家,或者说全世界关于这个拍卖法的关系的一个基本认识。拍卖的委托人和拍卖公司之间,是一个委托合同法律的关系。对于拍卖行为来讲,他(拍卖公司)是一个隐名代理,他以你的名义而实施了一个法律行为,这个行为的法律后果要由你自己来承担。所以在这种情况之下,也就是说竞买人拍定了这样一个文物,他自己又行使了单方解除的权利,法律后果人家就是承担丧失了人家的定金(拍卖保证金)。(肖先生)主张让拍卖公司,说你既然已经50万给我卖出去了,现在他又毁约了,好,那就等于你买我了我的东西,然后你又卖给他,所以你必须给我50万,那么他这个要求就没有法律上的依据。

    由于双方最终没能达成调解,2011年11月10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对本案作出了判决。

    法院认为:由于原、被告之间仅为委托拍卖关系,并不成立买卖合同关系,被告在买受人未支付拍卖价款的前提下,没有直接向原告付款的合同义务。原告仅以双方成立拍卖关系为由,要求被告直接支付价款,无法律和合同依据。故对原告要求被告支付42万元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鉴于被告同意给付原告3万元作为补偿,本院对此不持异议。

    判决:被告北京中嘉国际拍卖有限公司,给付原告补偿款三万元。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古玩收藏现在很热,也常会涉及到拍卖。在这一领域,不光要练就一双慧眼,懂得识真假、辨高下,还确实需要多了解掌握一些拍卖方面的法律法规,我们常说一槌定音,落槌即成交,但细分这里的法律关系,就需要分辨拍卖行为过程中,各环节的法律定义究竟是什么,各方的法律关系和责、权、利都是什么,从而去做到明明白白参与,清清楚楚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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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拍卖现场的变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