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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法]养女的困局(20120104)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6日 10: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网络电视经济台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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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栋楼之隔,百米之外,三年不回家的丈夫,究竟有着什么样的秘密?

    曾经的闺蜜,三年的养女,阴谋还是爱情?她到底该何去何从?

    《养女的困局》,《经济与法》,正在播出

    一个孩子是不是自己亲生的,按常理说父母是最清楚的人了。可是今天我们节目中的王先生,当被问到跟他一起生活了三年多的女儿是不是自己亲生的时,他却给出了这样的答案:他也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呢?

    1像

    1像铅笔细又长,2像小鸭水上游,

    嗯 好 好好说 3怎么说

    这就是王先生的女儿小欣欣,今年3岁半了,长得很是乖巧可爱。而这一位呢,就是王先生的妻子李秋凤。李秋凤跟丈夫生活在河南安阳的一个小镇上,由于丈夫经常在外包工,抚养小欣欣的重担就落到了李秋凤一人的肩上。

    李秋凤:小时候就是我一个人吧,又要喂奶,一晚上都要起3、4次,然后真的是挺困难,每天都觉得就睡不醒,然后就是那胳膊不是老是抱着她,就觉得疼得 这个膀子就疼得不行,

    李秋凤把所有的时间和精力全部放到女儿的身上,她觉得只要女儿健康快乐,自己付出再多也值了。

    李秋凤:但是跟孩子在一起 我觉得只要看到孩子,就什么都不苦了。

    如今孩子都三岁多了,王先生竟然还不清楚是不是自己亲生的,难道王先生的妻子李女士有问题?其实不然,李女士说,这个孩子是他们收养的。

    李秋凤:那个时候就是我刚第二次流产 就没多久,就把她抱来的,然后当时真的是挺高兴的。

    李女士说,她跟丈夫结婚十多年了,由于自己身体的原因,一直没有自己的孩子。

    李秋凤:就是我在山东的时候是,那个时候也挺傻的,也不知道是怀孕了,然后那个工地上水管坏了,水就都生锈了那种,然后喝了之后就拉肚子了,就流产了,

    因为那次流产留下了后遗症,在以后的日子里,李秋凤再也没有怀上自己的孩子。本来挺沮丧的她,没想到竟然收到了上天赐予的礼物。

    李秋凤:就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到她身上了。她真的是我 就是我的希望、命一样。真的很难割舍的。我待她真的是跟我自己的一样,我觉得没有什么区别的。

    李女士说,孩子是自己的丈夫和婆婆从外地抱回来的,自从有了这个可爱的女儿,她们的家庭多了许多的快乐和温馨。既然是这样,孩子的身世他们应该是非常清楚的,可这好端端的,怎么会问到王先生是不是孩子的亲生父亲呢?这还得从李秋凤接到的一个电话说起

    李秋凤:她就说你养的那姑娘那是老五(李秋凤的丈夫)亲生的。然后说你可别把这话告诉老五,他不让我告诉我丈夫,说你给人家看着孩子干什么?我要是你,我就不给他看这孩子。

    李秋凤口中的她名叫小丽,是自己的好友。小丽与李秋凤原本是一个村子的,后来一起搬到这个小镇居住,又同住在一个小区,所以私交甚好。

    李秋凤:可以说是无话不谈的那种,就是跟她之间有一些话,就是我不愿意跟我丈夫说的,我都会跟她说。

    小丽的话说得有根有据,这不由得李秋凤不重视了

    李秋凤:还说什么,我给他们当免费保姆,他们在外面逍遥快活,说人家又有一个了,就是在这个小姑娘下面,有一个

    李秋凤久久地怔在原地,她不敢也不愿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

    李秋凤:当时我觉得就是不可能,我就不相信。然后我就问他(丈夫),然后他就说你别听别人说,你别没事找事,他就这样。

    丈夫的话虽然没有解除自己心中的疑惑,但李秋凤在强大的心理暗示下还是选择了以沉默来处理这件事。她不希望这个家因此散掉。为此,小丽替她愤愤不平。

    李秋凤:她打电话都跟我说了好几次。然后她有一次是,她说她要去做那个亲子鉴定,要去告我丈夫,然后我说我也没有什么证据,她说我可以给你提供,只要你去告他,我可以给你提供。

    2011年9月,李秋凤向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养女归自己抚养,丈夫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婚后共同居住的房屋归自己所有,此外她还提出了3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

    李秋凤:他和别人在外头,他已经三年没有回过家了,就和别人有了孩子了。现在还可以心平气和的在这儿说,但是开始那几天我就是整夜整夜都睡不着觉,然后就不能提这个事儿,一提我就觉得难受。几乎就不能说话了那种。

    李秋凤认为,丈夫跟别的女人在外共同生活三年且有了共同的孩子,给自己造成了巨大的精神损害,自己应该得到赔偿。

    李秋凤的法律援助律师:这个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这个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男方在外面与其他女子同居生活,或者重婚,这个构成法律上的相关责任的,应该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这个是有法律依据的。

    可对于李秋凤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她的丈夫王先生坚决不同意,也否认自己是过错方

    记者:您跟李秋凤离婚的原因,就是您非得给她离婚的原因是什么呢?

    李秋凤丈夫:没有感情了。

    记者:没感情。

    李秋凤丈夫:碰到这样的,你想想,我还对她有感情没?

    那这个孩子到底是不是李秋凤的丈夫王先生的私生女呢?小丽又是从哪里得到这些消息的呢?解铃还须系铃人,也许作为当事人的王先生是最清楚的吧。可王先生的回答真是让人啼笑皆非。

    李秋凤丈夫:亲生的不是我也不知道。

    记者:是不是你亲生的你不知道?

    李秋凤丈夫:那不知道。但是是不是亲生的现在把人家抱回来了,那就是咱也养的。

    记者:当是抱是您抱回来的吗?

    李秋凤丈夫:是。

    记者:那您从谁手里抱过来的?

    李秋凤丈夫:我从别人手里抱回来的,是亲生的不是我不知道,真不知道。

    关于孩子的身世,王先生的答案就强调三个字,不知道。李秋凤说,丈夫也一直这么回答自己,但事实上,从孩子抱回来的那天起,她就有点怀疑了

    李秋凤:当时(送孩子时)有她奶奶,就是我婆婆,然后我老公,还有这个郭英,也就是这个小姑娘的亲生妈妈,

    李秋凤说,当时她并知道另外一个女人就是小孩的亲生母亲,所以一再的问

    李秋凤:他当时跟我说,就说让人家来送孩子的。并没有告诉我说那孩子就是她的。但是我自己感觉吧,凭我的一种直觉,感觉有点不大对。

    李秋凤说,她的这种直觉后来在婆婆口中得到了验证

    李秋凤:反正就有那么几次吧,我隐隐约约的从我婆婆口中,然后隐约的知道一点,反正有点怀疑,就是我就打电话问过我老公一次,那时候他在石家庄,我在家,我当时说的就是不管是不是跟别人生的,但是他当时也没承认这个孩子就是他和别人生的,他说不管这个孩子是谁的,就是我现在我们不是还生活的挺好,

    看来,也许李秋凤的婆婆能给出问题的答案。

    记者:跟您亲吗 平时小孩?

    李秋凤婆婆:什么?

    李秋凤:跟你亲不亲?

    李秋凤婆婆:不亲会中?小闺女灵(聪明)着呢。小灵魂可灵,

    老人嘴中掩饰不住对孙女的喜爱,可当问到孙女是不是自己儿子亲生的时,她却也先是含糊不清。

    记者:(你孙女)是从石家庄抱回来的。是吗?

    李秋凤婆婆:是,我抱回来的。

    记者:是领养的?

    李秋凤婆婆:啊?

    李秋凤:是不是抱养的别人的,是领养别人的不是?

    李秋凤婆婆:嗯!

    李秋凤:是军生的不是?是他和别人生的不是?

    李秋凤婆婆:不知道。

    李秋凤婆婆的答案也是不知道,可接下来,她又坚决否定了自己之前的说法

    李秋凤:是你家军生的?

    李秋凤婆婆:不是军生的就到这儿了?俺买的,俺抱的别人的。

    李秋凤:就是说不是他亲生的。

    李秋凤婆婆:你们说的这话考虑的真细,那就抱的那家人家的。

    当时抱养孩子的两个重要的当事人都说不清楚孩子是不是亲生,那小丽又是从谁口中得知的消息呢?由于小孩的亲生母亲无法联系得到,也许只能从小丽那里才能探知究竟了。真相会不会就此揭开呢?记者跟随李秋凤来到了小丽家。

    记者一再敲门,里面无人应答,无奈记者拨通了小丽的电话

    喂,你好 请问是程小丽吗?

    嗯

    你好,请问你现在在家吗?

    在呢

    你能开下门吗?我现在在你门口

    哦,你是谁?

    记者说明了来意,可小丽并没有打开房门

    那个李秋风也在你门口呢,你们不是好朋友吗

    我不认识她

    这小丽的态度还真是让人捉摸不透,开始她那么义愤填膺地要帮李秋凤,甚至不惜亲自搜集证据支持李秋凤起诉王先生,可为什么到了关键时刻她又临阵退缩,甚至不承认认识李秋凤呢?难道她有什么隐情?李秋凤说,小丽这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什么好心。这又是怎么回事呢?一切还得从李秋凤的感情经历说起

    李秋凤在小的时候,父母都在离家较远的镇上打工,她一个人在老家跟着叔叔婶婶生活。一个偶然的机会,她认识了邻村的男孩王军。李秋凤说,开始两个人只是朋友,就是后来王军的一次举动,深深打动了她的心

    李秋凤:就是有一次他拿了100块钱,就是晚上,拿了100块钱,然后非要给我,他说你一个人在家,你就买点方便面什么的,回去吃的时候方便。然后我就是坚持不要,他说你非得让我跪下求你?我就觉得是句玩笑话,然后我就说那你跪吧,他真的就跪下了,

    王军的这个举动让孤单无依的李秋凤甚是感动,认定这个男孩就是自己的真命天子

    18岁那年,不再读书的李秋凤决定要嫁给王军。可这遭到了李家父母的反对。

    李秋凤:反正我性格也比较强,我自己认定的事情,不管有多困难,我都想做到。

    李秋凤一气之下就搬到了王军家居住,李家父母看到女儿这么坚持,便同意了他们的婚事

    记者:就是当时你怎么就这么认定要嫁给这个男人?

    李秋凤:就是我觉得一个男人可以在你面前下跪,我觉得可以就是托付终身。

    王军也没辜负李秋凤的深情,婚后的他们夫唱妇随,小日子虽然不富裕,但很幸福。

    李秋凤:记得有一次,我们俩在仓库里,只有一个苹果,然后他吃一口,我吃一口,然后觉得那种日子也挺好的。

    在外面打工艰苦奋斗几年后,他们的小日子日渐红火了起来,不仅在镇上买了房子安了家,2008年,在女儿到来后,王军便不再外出打工,开始自己承包工程创起了业。

    李秋凤告诉记者,丈夫王军能够在家创业其实少不了一个人的功劳,那就是自己的好友小丽,她也是丈夫的合伙人。既是生活中的好友又是丈夫生意上的伙伴,按说李秋凤对小丽应该是有些感激的,但李秋凤怎么会说出前面那番话呢?

    李秋凤:就是第二年开春的时候好像就开始动工了,动工之前呢,就是在那个开始干的时候,他还一直回家,然后后来就是过了那个春天之后,就不怎么回来了。偶尔回家一次,然后晚上也不在家,

    李秋凤说,男人在外创业不容易,自己虽然感觉到委屈,但丈夫一直说他很忙,所以她也很理解并支持丈夫的工作。但后来,她渐渐发现事情有些不对劲

    李秋凤:去年就是春节的时候,就是年三十的时候他也没回家,就是那个时候我开始怀疑他,

    大年除夕都不在家过,这让李秋凤心里很不安。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更远远超出了李秋凤的预料。

    李秋凤:然后初一的时候,大年初一 他早上回来的,回来就说到他妈那边去拜年,

    婆婆住在同一栋楼房的隔壁单元 ,李秋凤让女儿和丈夫先走,自己后面锁门。

    李秋凤:我刚好走出那个楼道口,然后看到他先那边就是那个(程小丽)她们家正走着呢,我就叫我女儿赶紧叫她爸爸,然后他就回来了。然后回来到他妈那边就开始,他就跟我说,离婚。就什么有没说,就说跟我离婚。

    李秋凤之前也听到过一些关于丈夫和小丽的传言,她都不太相信。但没想到,这些会在她眼前得到证实。

    李秋凤:那时候心里真的很难接受的。就是说不出那种滋味,就感觉可能就是从内心不愿意接受吧。一直好久,他说离婚这件事儿,然后我都不理,我也不想离婚,然后我就觉得他在外面爱干什么干什么吧,不要他管我就行。

    李秋凤想用委曲求全来解决这个事情,可没想到,小丽竟然找上门来。

    李秋凤:然后她就说那个孩子(小丽的儿子)是她跟我丈夫生的。

    一个接一个的消息让李秋凤措手不及,无法思考,她只想到打电话问自己的丈夫。

    李秋凤:他就说不让我说了。他说我去死了。我说你死了也解决不了问题。

    记者:他当时承认了吗?

    李秋凤:当时记不大清楚了。好像他发过一个短信说,原来想的就是有儿有女,以后好好过日子,然后没想到弄的这么糟糕,有这么一个短信。

    记者:离婚的原因她(李秋凤)说是你跟小丽有了感情,所以想跟她离婚。

    李秋凤丈夫:没有

    记者:是这样的是吗?

    李秋凤丈夫:没有。

    记者:那您跟小丽是什么关系呢?

    李秋凤丈夫:没有什么关系。

    李秋凤说,丈夫跟小丽的关系婆婆家的人都知道,但他们也没办法,只想让她委曲求全。

    王军的三哥:我早就知道了,我不傻,他们都要跟我说的,我现在我也很着急,你冷静,不要去正面冲突,你不要去跟小丽去正面冲突,那不起任何作用,那现在唯一就是让军伟他回心转意,这是第一 第二你思想冷静冷静,他现在思想膨胀,一直思想膨胀 不是个东西

    在记者采访中,李秋凤一直强调,其实丈夫有没有那些对不起她的事,她已经不想去弄明白了,精神损害赔偿的事也好商量,她只想要女儿。可现在一个难题摆在她面前,由于一直没有办理收养登记,现在又有传言说女儿可能是丈夫亲生的,那一旦闹上法庭,她要求女儿抚养权的事能得到法律上的支持吗?

    李秋凤说,其实很多朋友对她要求抚养女儿的事也持不理解态度,但她自己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

    李秋凤:我当时去找那个律师的时候,那个袁律师也这样问过我,如果真的就是有证据证明这个孩子真的是你丈夫的,你还愿意抚养吗?然后我就说我愿意,没有考虑我就说我愿意。不管她是谁的,但是孩子是无辜的。她才是最小的受害者,最无辜的。

    可对于把孩子给李秋凤抚养,王先生坚决不同意

    记者:为什么不可以呢?那她一直养到大的这孩子。

    秋凤丈夫:她没有能力来养活她。

    李秋凤一直强调,虽然自己经济上没有太多优势,但女儿离不开她,而由于丈夫一直不回家,现在女儿跟他很陌生

    李秋凤:以前她在家的时候,就是没事儿一个人,我们那有一个坏了的手机,她就拿着那个手机就说,喂你在哪了?在工地呢?有时候就回来看看,然后我听了之后我心里真的很不舒服,挺难受的,

    我国《收养法》明确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否则收养关系不成立。由于李秋凤夫妇没有依法办理收养手续,李秋凤和小女孩的母子关系其实并不成立,在我们采访的几天里,李秋凤一直忐忑不安,她最害怕的是失去女儿的抚养权。目前,李秋凤的离婚案还在审理中,小女孩的命运也牵动着每一个关注她的人的心。相信法院会本着对孩子有利的原则给孩子一个最好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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