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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光大道》网络报名版权协议
“星光大道网络赛区”(以下简称“网络赛区”)由中央电视台综艺频道《星光大道》剧组委托中国网络电视台举办。该活动面向全球,广泛征集有表演才艺的选手,经过筛选,部分选手将可能登上《星光大道》舞台。 参加网络赛区活动的网友在提交作品之前,请认真阅读本协议。作品一经上传,即表示作品原创作者同意发表该作品,如果接受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将获得参选资格并可提交作品。

一、报名者承诺其作品的真实性、原创性,不存在任何抄袭或盗用他人作品的情况,不构成对任何第三方著作权、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的侵犯。所有参选作品如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或其他合法权利的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解决,承担责任。

二、报名者同意其作品可以在中央电视台、中国网络电视台及衍生出版物(包括但不限于图书、音像出版物)中无偿使用。《星光大道》剧组有权要求参选者提供必要的著作权权属证明文件。 三、报名者请勿在本网发表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及链接等),若有违反,本网将予以删除,并视情况限制或中止用户在网络赛区的活动。

   1、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10、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1、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12、与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道德规范相违背的;

   13、与星光大道网络赛区具体项目主题无关及影响其秩序的各类垃圾信息。

四、浏览网络赛区活动官方网站所发布作品的网友,未经许可,不得随意下载或其他任何方式使用他人作品用于任何商业活动。否则,原作者有权依法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

五、本协议构成中国网络电视台与参选者之间关于版权事项的重要约定。报名者通过星光大道官方网站网络赛区报名通道上传作品,即视为已同意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并受其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