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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心(室)、频道、台属各单位:
根据《中央电视台新栏目研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台领导批准,我台正式启动“中央电视台第一届节目创意大赛”。现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中央电视台节目创意大赛面向全台职工,旨在大力推动我台节目研发工作,激发台内员工的创新热情,广泛征集优秀节目创意方案,提升中央电视台节目创新水平。
二、大赛组织机构
中央电视台节目创意大赛组织机构由组委会、评委会、监委会构成,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总编室,负责大赛的具体工作。
中央电视台台长焦利任大赛组委会名誉主席;
中央电视台总编辑、副台长罗明任大赛组委会主席;
大赛组委会成员包括台领导、各频道总监及相关中心领导。
三、参赛资格
台本部及台属各单位台聘、企聘员工,均可以个人名义或团体名义,报名参加节目创意大赛。以团体名义参赛的,须确定一名团队负责人。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中央电视台节目创意大赛启动方案征集,接受台内职工的报名。
四、作品要求
中央电视台节目创意大赛所征集的节目创意方案,应适合在中央电视台各频道、中国网络电视台,以及其他新媒体渠道,面向全国观众播放。
参赛作品应是在一定时期内固定时长播出、节目模式可复制、内容形态具有创新性的节目方案。依照节目类型,参赛作品划分为:新闻类、娱乐类、财经类、体育类、法制类、科教文化类、生活服务类、少儿类。
五、大赛程序
中央电视台节目创意大赛由初选、复评和决赛三个环节组成,最终评选出“优秀创意金奖”、“优秀创意银奖”、“优秀创意铜奖”,“优秀创意入围奖”。
有关参赛详细事宜,请登录中央电视台综合信息网(my.cctv.com),或与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地址:
总编室节目研发部方楼1206室、1208-2室
办公电话:68508964,68506557
中央电视台节目创意大赛组委会
201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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