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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全国电视舞蹈大赛实施办法

 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同意,第七届全国电视舞蹈大赛于2013年8月启动。组委会经过广泛论证、认真研究,制定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比赛类别
  本届大赛分院团组、群文组两个组别。其中,院团组的比赛舞种包括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现/当代舞(现代舞、当代舞);群文组的比赛舞种包括少儿舞蹈和群文群舞。
二、参赛方式
  各大专业院团、艺术院校、地方单位、社会团体以及政治合格、热爱舞蹈艺术的个人均可报名参赛。
三、比赛程序
  全程比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初赛:各参赛团体或个人向组委会递交作品光盘,由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委在公证处的监督下,分别对各个舞种的作品进行综合评选。
  决赛:在中央电视台1号厅举行,并进行现场直播。决赛共计6场比赛(包括2场群文组,3场院团组,1场个人决赛暨颁奖晚会)。
四、比赛项目
  (一)群文组:少儿舞蹈和群文群舞。进行“作品展示”和“个人比赛”两个环节的比赛。
  (二)院团组:进行“作品展示”、“命题舞蹈小品”和“技巧表演”“即兴表演”四个环节的比赛。
五、评比方式
  1、作品奖 2、编导奖 3、演员奖
六、奖项设置
  本届大赛设“作品奖”、“演员奖”、“编导奖”三个类别的奖 项。“作品奖”分舞种设置金奖、银奖、铜奖;“编导奖”分院团组和群文组设置金奖、银奖、铜奖;“演员奖”分舞种设置“最佳演员奖”。
七、其他事项
  1、各地(单位)收到此函后,请于2013年9月10日之前,将作品光盘寄送至大赛组委会;
  2、参赛日程
     10月10日 群文组外埠团队或个人进京报到
    10月11日 院团组外埠团队或个人进京报到
    10月12日 群文少儿外埠团队或个人进京报到
    10月14日-10月20日 决赛、颁奖晚会

  3、进入决赛的相关事宜,以及本方案未尽事宜将以补充说明方式另行通知。
  4、本方案的解释权归中央电视台第七届全国电视舞蹈大赛组委会。 点击观看更多<<<

报名方式

1、详细阅读《第七届全国电视舞蹈大赛实施办法》。
2、通过邮寄方式向大赛组委会提交报名材料。
  ①打印并填写《第七届全国电视舞蹈大赛报名表》(点击左图“报名入口”);
  ②参赛作品表演视频光盘(DVD格式)一张(若参赛作品多于一部,则一张光盘一部作品)。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49号影视之家南楼10层第三会议室“第七届全国电视舞蹈大赛”组委会
邮政编码:100039
组委会咨询电话:010-88241016、010-8824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