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视频|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302 Found

302 Found


nginx
第九届全国电视小品大赛实施办法

  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同意,第九届全国电视小品大赛于2013年8月底启动。本届大赛将继续坚持正确导向和社会责任,坚持专业标准和公平原则,坚持立足原创和不断创新。在此基础上,组委会经过广泛论证、认真研究,制定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参赛方式
  各大专业院团、艺术院校、地方单位、社会团体以及政治合格、热爱小品艺术的个人均可报名参赛。
二、赛事日程
  全程比赛分初评、复评和决赛三个阶段。
三、比赛方式
  1、作品赛
  作品奖包括创作分和表演分两个部分。作品表演结束后,评委用公开亮分的方式打分,分别去掉最高、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即为每个作品的最后得分。
  2、个人赛
  本届大赛将“个人赛”分为“入围赛”和“总决赛”。个人赛的选手由团队自行推荐。在入围赛中,根据抽签顺序,每天6名参加个人赛角逐的选手,通过“舞台适应练习”,决出4名选手;胜出的4名选手再两两分组比拼,通过“角色互换练习”产生2名选手晋级8强,直通个人总决赛。在总决赛中,将通过“画面联想练习”、“情境练习”两个环节的比拼,决出本届大赛的表演奖5强。
四、奖项设置
  本届大赛设“作品奖”、“表演奖”、“组织奖”三个类别的奖项,共计16个。其中:作品奖6名: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表演奖5名: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第五名;组织奖5名。
五、公正机制
  大赛组委会将制定一套严格的规章制度来确保大赛程序和评选结果的公平和公正。
六、其他事项
  1、各地(单位)收到此函后,请于2013年 9月1日之前,将故事梗概、剧本、作品光盘、联系方式寄送至大赛组委会。 点击观看更多<<<

报名方式

  1、详细阅读《第七届全国电视舞蹈大赛实施办法》。
  2、通过邮寄方式向大赛组委会提交报名材料。
  ①打印并填写《第九届全国电视小品大赛报名表》(点击左图“报名入口”);
  ②请于2013年 9月1日之前,将故事梗概、剧本、作品光盘、联系方式寄送至大赛组委会。

  邮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49号影视之家南楼10层第六会议室。
  邮编:100039
  组委会咨询电话:(010)88242835、(010)88241017、(010)68284720

第八届小品大赛视频回顾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