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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法]校园内外(20110712)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13日 11: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网络电视


    因为前一天学校曾经组织过一次表演,放学后,水裕美把表演时穿的服装带回了家,可是当天早上,由于起早太过匆忙,水裕美忘记了带演出穿的服装。

    校老师:

    当时我是有点生气,因为头一天我再三交代了,每个孩子都带来了。然后那天工作又有一点忙,学生那么多都在化妆,可能我心里也有一点紧张,因为想着节目就要开始表演了,还有那么多的人没化妆。这个时候又来有人说,有孩子没带衣服,我心里自然就有一点烦。

    但班主任老师说当时她并没有过多责备小裕美,因为小裕美参加的两个节目一个是合唱,一个是集体舞蹈,少一个孩子并不会影响到整个节目。

    校老师:

    我说你没带衣服,怎么跳舞,那你就不要跳了。

    记者:当时这个小孩有什么反映呢?

    校老师:

    当时因为我在忙着给学生化妆,我也没注意到她的反映。因为我的周围都是孩子,一圈一圈的把她都遮了,她个子又有一点矮嘛。

    小裕美是个自尊心很强的孩子,学校老师猜测,或许孩子是不想因为自己影响了演出,也可能一年一度的演出对于孩子来说太重要了,水裕美便想到自己赶回家取衣服,在谁也没有注意到的情况下,一个人走出了学校的大门。为了抢时间赶上演出,来到了公路后,着急的小裕美,选择了抄近路横穿马路。

    曾艳华:我不找学校,我的娃娃送到学校,我为什么不找学校,这是在学校发生的事情,我送到学校了嘛,我为什么不找学校。

    副校长 刘科兰 :

    她家长,首先应该明确,校方不是监护人,她才是监护人。我们学校承担的应该是教育、保护和管理的责任,不是来监护她孩子整个人身安全的这个责任。我们所承担的责任是有限责任,而他家长出了这个事情是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的。

    学校的说法,水自鑫夫妇很难接受,他们认为孩子在校期间走出校门,离开学校,孩子的家长是没有办法进行监护的。

    曾艳华:难道我这个娃娃送到学校了,还要请个保镖保着。怕她出什么意外,请个保镖在她面前。

    姚老师,您看就是这个案例啊其实是跟上一个案例有相似之处,两个孩子呢都是进了校门以后自己呢又离开了,那后一个这个案例呢,也就是说水裕美这个学校平时是管理比较严格的.但那天情况比较特殊,那您说这种情况在责任认定上会不会有什么影响呢?

    我觉得是这样,就是说学校对于未成年人的这样的一种监管,教育这样的一种义务,那么他,不因为任何的时间,任何的事件有所疏忽,有所降低。那么应该说在任何的一个情况下面,他都应该奉行一致的这样一种高标准,去保护孩子的这样一个安全,因为毕竟这个孩子的安全,是我们家长、学校和整个社会都最愿意看到的这样一个事情。是这样一个情况。

    那还有那天就是说这个水裕美这个小孩啊,她是横穿的马路。其实是有地下通道可以走的,她没有走地下通道,所以我觉得可能是不是家长还有学校老师平时在教育上,在这方面教育就有一些欠缺呢?

    肯定是有这样一些问题存在,那么因为我们现在的这样一个社会当中,充斥着大量的这种风险。我们呢有食品安全,有这个网络信息安全,也有交通安全这样的一系列问题,那么我们从这个社会的要求上面来看的话,那么特别是进入到风险(00:24:42:09)社会,家长和这个学校,那么一定要更多地加强对于小孩的这样一些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的这样一个教育。那么现在来讲的话,这个义务不光是我们讲的家长一方面或者学校一方面,而应该是双方共同协作,不光是包括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而且还包括我们平常的这个防止抢劫,防火防盗,以及在其他诸多的这个安全方面这样的一个教育,那么努力提高全社会对孩子的这样一个保护意识。

    你要需要多一份关心,多一份爱心,甚至是多一句话就能够避免这种意外伤害,甚至是这种悲剧的发生。感谢姚老师,来到我们的演播室参与我们的节目,那这一期经济与法暑期特别节目到这里就结束了,我是吴越,感谢您的收看,欢迎您继续收看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的其他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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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琰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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