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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法]病死猪伏击战(20120328)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30日 18:1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CTV-经济与法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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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观众朋友,大家好,这里是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欢迎收看《经济与法》。今天我们要谈的是一桩与猪肉有关的案件。在这起案件中所涉及的的猪肉可不是一般的猪肉,它是让人听起来都有点恐惧的病死猪肉!

  2011年6月的一天,福建省公安厅突然接到了来自福州市公安局的一个紧急报告,这个报告立即引起了公安厅领导的高度重视。

  沈冬 福建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副总队长:

  6月初的时候福州市公安机关他在侦破一起案件中,发现有条线索,这条线索表明了有一个病死猪肉的团伙在活动。  

  病死猪肉含有各种病毒,食用后会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因此,国家明确规定不准加工、销售病死猪肉。然而,福州市公安局发现的线索表明,一伙不法分子正在暗地里顶风做案。而且,这帮犯罪团伙已经初步形成了从病死猪的收购、屠宰,到加工、销售的犯罪产业链,涉及的范围也比较广。

  沈冬 福建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副总队长:

  发现这个团伙的主要犯罪嫌疑人还是在福州、泉州、莆田三个设区市,但是这犯罪的线索就涉及到厦门、漳州、龙岩、南平等设区市。

  经过初步分析探查,福建省公安厅立即决定把这起病死猪肉案件作为“为民办实事”的大事要案来主抓,要迅速组织精干警力,全力予以侦破。

  沈冬 福建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副总队长:

  省厅马上成立了一个专案组,由分管厅长张洪德任组长,亲自担任组长。

  2011年7月8日,福建省公安厅正式对这起涉及几市区的病死猪肉案进行立案侦查,并确定该案代号为“7?8”专案。随后,福州、莆田、泉州等涉案地的公安局相应成立了由分管局领导挂帅的专案组,承担起了案件的侦破任务。

  按照福建省公安厅的部署,“7?8”专案实行统一指挥,统一收网等措施。这起案件是在2011年7月8日正式立案的,按计划得在7月24日进行统一收网,中间只有短短的十多天。虽然有了一点线索,但这起案件中到底涉及多少犯罪分子?几个地市间的犯罪分子又是怎样分工、怎样进行交易的?等等情况,其实还都不清楚。要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破案,公安机关接下来该怎么做呢?

  接到福建省公安厅部署的任务后,福州市公安局迅速对辖区内的犯罪分子展开了深入追查。但最初的线索显得单一又模糊。

  梁建锋 福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

  他们只是在一种电话联系上面,发现了他们有这种的交易,就病死猪肉的交易。

  犯罪分子名叫什么?住在哪里?家里什么情况?等等,当时都一概不知。依托一些蛛丝马迹,干警们终于发现了一位主犯的踪迹。此人名叫刘永和,住在福州近郊一座隐蔽的小山上。

  林立  福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行动大队民警:

  刘永和他就是在福州,他是龙岩人,他是在福州租了一个地方进行一些养殖,(养)鸡啊、鸭啊,自己还承包了一个鱼塘。

  刘永和家的状况表面看起来像一般的农户,养鸡、养鸭还养鱼。但在这平静的外表下,干警们却发现,刘永和暗地里还在从事着一桩秘密买卖。隔三岔五,他会到南平、福州一带收购一些病死猪。那么,刘永和会怎么处理收购来的病死猪呢?

  潘志国 福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行动大队大队长:

  当时我们也是跟踪他的车辆上到山顶上,但是我们那个车辆上去,我们是看不到他有没有病死猪肉下去,有没有私宰的,那为了判断这个点是否就是他的私宰点,我们的民警想了个办法,就是三个民警化装成买土鸡的。

  经过化装,干警们顺利进入刘永和家。在一间十多平米的破屋子里,干警们发现了三个冰柜。

  潘志国 福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行动大队大队长:

  结果我们就发现了他里面的三个冰柜,都是冻肉在里面,从而我们判断这里面就是他的私宰窝点。


  掌握了刘永和的行踪,并找到了他收购、私宰病死猪的证据,干警们初步认定刘永和就是福州经销病死猪肉的一名主要犯罪嫌疑人。那么,刘永和将私宰好的病死猪肉又销到什么地方呢?采取继续跟踪的办法,民警们又通过刘永和,找到了福州犯罪团伙的另一个关键人物凌建君。  

  凌建君是四川人,曾是一名下岗工人。2009年,他与妻子一起来到福州,租住在福州郊区一个小村的民房内。刘永和私宰好的一部分病死猪肉就卖到了凌建君这里。

  潘志国 福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行动大队大队长:

  观察他院子里面挂着腊肉,挂着香肠,在晾香肠。

  种种迹象表明,凌建君在租来的民房中,偷偷将病死猪肉加工成了香肠、腊肉等食品。在悄悄对凌建君家进行观察时,这里的生产加工环境也让干警们感到怵目惊心!

  林立  福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行动大队民警:

  这个冰柜里面存放的都是他购买的病死猪肉,准备加工成腊肠 / 那个现场是恶臭扑鼻,屋子进都进不去那种感觉。满地流的都是污血 / 这个是他制作腊肠用的色素,这个你看,墙壁上面都是非常地肮脏的,这个生产的环境非常地恶劣的。

  那么,凌建君夫妇将加工好的食品又卖到了哪里呢?干警们发现,每加工出一批腊肉、香肠,凌建君除了悄悄卖给福州一些农贸市场、卤肉摊点外,还通过物流将产品批发给了浙江温州的商贩赖家琴等人,其价格也远远低于市场上的正规产品。

  潘志国 福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行动大队大队长:

  也就是说他那个香肠,一斤卖6元、7元、8元反正不等,但是市场它那个价格不是这样的价格,都要20几元,20、30元,但是他这么便宜,因为他来的原料也便宜。

  凌建君是以每斤3、4元的价格从刘永和那里买来病死猪肉,而刘永和则是以每斤1、2元或更低的价格收购来病死猪,这中间的每个环节都有利可图。而最终的产品也因为价格低廉在市场上容易被接受。自此,福州市公安局终于摸清了以刘永和、凌建君为首的这个犯罪团伙的主要脉络。

  梁建锋 福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

  他就是有卖肉的,有卖病死猪肉的,有买的有加工的,还有运输的等等这些,这个分工都很明确,它就形成一个网络了。

  2011年7月24日晚,福州市公安局按照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对这一制售病死猪肉的犯罪团伙进行了统一抓捕。共抓获刘永和、凌建君等犯罪嫌疑人17人,现场查获病死猪肉4000多斤,病死猪肉制成品400多斤,涉案金额近40万元。与此同时,莆田、泉州等地的公安机关针对此类犯罪行为,也是集中力量,精心部署,严厉打击。

  吴建华 莆田市公安局副局长:

  我们这个专案组有60多人,尤其是24号晚上突击的时候,我们组织了相关的警种,主要是抽调了我们治安支队还有刑特警支队组成的有强有力的抓捕队。

  2011年7月24日晚,按照既定的抓捕方案,莆田市公安局对抓捕对象的处所进行了全方位围捕,当场捣毁地下屠宰场2处,查获病死猪肉2200多公斤。同时,迅速查清了两个贩卖病死猪肉的犯罪团伙的来龙去脉,成功抓获了18名犯罪嫌疑人。

  按照既定计划,到2011年7月24日全省统一收网时,福建省共查获了6个加工贩卖病死猪肉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60名,“7?8”专案宣告成功侦破。可是,在重拳打击过程中,民警们遇到了一个大难题,他们花了很多心血,查明了这些团伙的犯罪事实,但在对一些犯罪嫌疑人进行查处定罪时,却很难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作为福州犯罪团伙的主犯,刘永和收购、私宰、贩卖病死猪肉,办案民警千方百计搜集证据,从掌握的证据看,他贩卖病死猪肉4000多斤,销售金额2万多元。随后,公安机关把在刘永和这里查获的病死猪肉送到有关部门去检验,却没有检出有毒有害物质。

  潘志国 福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行动大队大队长:

  专家给我们介绍说,鉴定病死猪肉最好的是要能取到它的淋巴、淋巴结,或者它的内脏,这样子才能够检测出猪是有毒有害的,但是光靠肉它检测出来的几率非常低。

  一般查获的病死猪肉,都除去了内脏和淋巴部位。因此,让民警们感到痛心又无奈的是,虽然明知刘永和犯了罪,但依据有关法律,却很难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阮齐林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

  对于这种制售病死猪肉的情况,我们国家目前追究刑事责任的条款就三个,一个是140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但是这个罪要求销售额5万元以上,那么一般来说黑作坊加工这个东西,第一个它本身价值就低,第二他也没有正规的账,所以这个是几乎没法证实的,一两头死猪肉,甚至于半车死猪肉也达不到5万元的销售额 / 第二个就是143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这个罪要求足以引起食源性中毒事故或者引起食源性疾病,那么这种加工病死猪肉的情况呢,检验它的污染物,检验它的细菌恐怕也很难证明他引起了中毒事故。

  所以依照这一条像处理这类案件的话追究刑事责任也是非常困难的,那么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144条这个要求是在食品里面加了非食品的有毒有害物质,那么这种病死猪肉本身,(可能)它不符合这个条件。所以根据现有的这三个规定来看,那么显而易见的要么有销售额非常高的门槛,难以查证,要么是需要证明引起中毒事故,这个也很难以证实,这个自己就导致了你抓到了不少,发现了黑作坊很多,但是难以证实,难以追究它的刑事责任。

  2012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公安部针对地沟油犯罪联合下发通知,明确了地沟油犯罪是指用餐厨垃圾、废弃油脂、各类肉及肉制品加工废弃物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用油”,以及明知是利用“地沟油”生产、加工的油脂而作为食用油销售的行为,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等论处。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判死刑。但对于病死猪肉,目前还没有这样明确的定罪标准。取证难,定罪难,打击的力度和效果就会不理想。而与此同时,制售病死猪肉的犯罪在全国不少地方,已经形成了分工明确的犯罪产业链。

  在福建警方侦破的“7?8”专案中,共在福州、莆田、泉州等地抓获了6个加工贩卖病死猪肉的犯罪团伙,全面摧毁了其中的屠宰加工销售网络。从已经查明的罪证来看,这6个犯罪团伙所销售的病死猪肉达到500多吨,病死猪肉制成品达到100多吨。

  沈冬 福建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副总队长:

  我们在最后的侦查过程中,发现这6个团伙他在每天的销售病死猪肉的量大概在6吨,数量是很惊人的。

  从最初的出售、收购,到后边的加工、销售,这些犯罪团伙形成了自己特有的购销网络。

  沈冬 福建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副总队长:

  应该说他这个是分工比较明确,整个这个犯罪的链条里面他的层级分得很清楚。有不法养殖户在出售病死猪肉,有一级收购,二级收购和销售网,大概有四级 。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参与加工销售病死猪肉的犯罪嫌疑人警惕性都比较高,他们也知道自己所做的事会危害社会、危害他人,因此做这些事时,大都会偷偷摸摸地进行。

  王勉 莆田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行动大队大队长:

  我们陌生的人一到他村庄里,他就引起警觉,甚至会派马仔坐摩托车去跟踪我们,会出现这种情况。

  明知道自己所做的事会危害社会,危害他人,这些犯罪嫌疑人为什么还会顶风作案呢?在采访中,记者也了解到,在公安机关抓获的这些贩卖加工病死猪肉的犯罪团伙中,有一些犯罪嫌疑人以前还因为这类事服过刑,这次是重操旧业。那么,这些犯罪嫌疑人为何会屡抓屡犯呢?

  在这次打击加工、贩卖病死猪肉的犯罪团伙时,莆田市公安局抓获了两个犯罪团伙,一个是以黄金石为首的犯罪团伙,另一个是以陈金顺为首的犯罪团伙。黄金石是莆田当地人,今年32岁,以前曾经在外打过工,做过小生意。近几年,他一直做淘汰猪的生意。

  王勉 莆田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行动大队大队长:

  因为他买卖这个淘汰猪这个行为过程当中,发现了说利润微乎其微,没有什么钱赚,因为他经常接触这些猪场的人,那么猪场就给他提供信息说,卖这个病死猪肉了什么东西可能会赚钱,然后呢他就见到了卖病死猪肉有利可图了,他就着手经营这个病死猪肉。

  从2011年3月开始,黄金石雇用了几个人,先后从福州、福清等地收购病死猪肉,然后再转手卖给泉州、晋江的不法分子加工销售。最初做这些事,黄金石也曾经犹豫过。

  黄金石 犯罪嫌疑人:

  刚开始做这一行的,我好像是心里很过意不去,觉得这个吃的东西毕竟不是其他的,万一把一个好好的人吃出什么毛病来,最起码是危害自己的良心还是自己心里很难那个的,但是后来为了这个钱的话,大家也懂得,经济的社会,对不对?各个方面的各种原因,决定还是去销售,危害还不是很大,简单地说就是为了赚一点钱吧。

  从开始经营到案发虽然只有短短的几个月,黄金石却已经贩卖病死猪肉10吨左右,涉案金额达20多万元。

  王勉 莆田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行动大队大队长:

  应该来讲,经营病死猪肉的利润空间是比较大的,病死猪肉它本身从上游收购环节来说,上游那些人去收已经病死掉的那种猪几乎是零成本,或者说很低的极低的成本 。

  像许多假冒伪劣商品的经营一样,经销病死猪肉走的也是低价路线。虽然每一个环节的买卖价格都比正规的猪肉低很多,但总的算下来,经销病死猪肉所获的利润往往会更大。

  黄金石 犯罪嫌疑人 :

  说实话,搞这个坏的猪肉利润也很低,一斤在几毛钱,在3到5毛钱这样的利润。
  据黄金石交代,按照2011年上半年的猪肉市场行情,他倒卖病死猪肉与经营正规猪肉相比,一斤至少要多赚2、3毛钱的纯利润。而莆田市另一个犯罪团伙的主犯陈金顺则认为经营病死猪肉不光赚得比较多一点,收益也比较稳定。 

  陈金顺 犯罪嫌疑人 :能赚一点,不会亏。

  为什么?客户需要,客户需要比如说接电话一谈,给你,我这边卖的时候比如说五块卖给你,还是五块得,是一个很稳定的利润,那个菜猪不稳定,今天市场里面多的话,马上跌价,少的话马上价格高一点给你。

  与黄金石不同,陈金顺可以称做是经销病死猪肉的惯犯。他做生猪的生意已经有20多年。几年前,看到经销病死猪肉有利可图,陈金顺就悄悄地搞起了这一行。为此,在2007年到2008年间,他还因为经销病死猪肉被判刑11个月。从2010年11月开始,陈金顺重操旧业,再次经销起了病死猪肉。已经进过一次监狱的陈金顺为何还敢以身试法呢?

  陈金顺 犯罪嫌疑人 :

  就是因为赚不了钱,搞这个淘汰母猪,一车菜猪,比如一车十来万块钱,拉到晋江的时候,有时候赚了几百块,有时候会亏一点。天气有时候热的时候,猪叫的时候,心里都很不舒服,怕死掉了,死掉了就完蛋了,亏不起来。

  为了实现内心的欲望,更为了多赚一点钱,陈金顺明知经销病死猪肉犯法,却再次顶风作案。

  蔡明洪 莆田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行动大队民警:

  从这一起案件查获的情况看,他是一个月到泉州就是五六趟,每趟是(卖)一吨到一吨左右,一吨多(病死猪肉),一个月是六到七吨,数量还是比较多的。  

  做为中间商的陈金顺,不仅收购病死猪,还收购一些不法养殖户及商贩交来的病死猪肉。他将病死猪在自己的屠宰场私宰后,再将病死猪肉销售到泉州、晋江一带。陈金顺的屠宰场是用一个废弃的猪场改造来的,棚内摆着几个破旧的冰柜,卫生条件相当恶劣。

  蔡明洪 莆田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行动大队民警:

  很难闻,比那个猪的粪便还难闻,猪的粪便我们平常可能有接触到,像这个我们现场还是第一次碰到,非常地臭,我们来的时候好几个民警都呕吐出来了。

  除了气味令人作呕,办案民警在现场查获的病死猪肉在外观上明显与一般猪肉有很大区别。

  蔡明洪  莆田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行动大队民警:

  我们看到那个肉颜色就是有紫色,紫红色,按道理说,我们一看就知道这个是病死猪肉,就是不健康的猪肉。它这个为什么要拿到泉州去销售,就是人家把它加工成香肠,那个颜色不一样,另外腊肉,它要经过其它什么调味,所以人家吃不出来。

  因为是地下交易,明知违法,犯罪分子做这些勾当都很警惕,一般不留什么凭据。从已经掌握的证据看,再次贩卖病死猪肉,陈金顺在短短的8个月间,倒卖了60多吨病死猪肉。

  其实,在福建警方这次抓获的罪犯中,还有一些人与陈金顺类似,以前也因为贩卖加工病死猪肉进过监狱。那么,之所以有这么多不法分子敢于以身试法,顶风作案,除了利益驱动,还有哪些深层次的原因?如何更好地杜绝此类现象发生,更好地解决我们的食品安全问题呢?

  与福建省类似,全国其它地方也在近期破获了一批加工贩卖病死猪肉的案件。办案机关普遍感觉到,违法成本太低,惩处力度严重不足是造成类似食品安全犯罪行为屡打不绝的关键原因。  

  如何更好地杜绝像病死猪肉这样不安全的东西流入人们的餐桌,一些办案民警及专家都有自己的看法。

  沈冬 福建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副总队长:

  我个人感觉,这个应该综合施策,从法律层面、政策层面等方方面面进行规范,进行完善,有针对性地对此类案件,此类犯罪进行打击处理,特别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这一块,我们个人认为是,你应该是只要认定它是病死猪肉并且流入到餐桌,流入到人们的食用环节,你就应该对他进行查处,而不是看有没有害,或者害的结果怎么样。

  阮齐林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

  一方面我们说司法机关可以适当地调整一下定案的标准,再有一个就是通过立法机关,那么像生产销售假药罪那样,那么对他定罪的标准稍微做一些调整,比如说对于这样的一些不安全食品的,对吧 ,那么这种情况呢,他不要求证明它有危险。这种我不问它,本身对人体有什么害处,肯定是有害的。我就直接就认为它就是一种不安全的食品,这样就可以定罪,至少到一定的程度就可以定罪,这样的话,我觉得有助于执法的力度 。

  除了完善法规,加大执法力度,专家们还认为,要保卫我们的餐桌安全,避免出现像病死猪肉这类的有害食品,更需要全社会的参与。

  阮齐林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

  我认为这个实际上是一个整个的国民的一个生活的素质和生活的品位问题,就是说大家对食品安全都比较讲究,因此就抵制这种价格低廉的,质量低劣的食品,那么作为商家来说,也是以经营这个优质的食品为荣耀,那么也抵制这种低劣的食品,作为生产者也是一样的,尽量生产出优质的食品,大家整个地形成了这样一个氛围和文化,这一点我觉得非常地重要。 

  之所以出现病死猪肉这类食品安全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经济欠发达,消费者容易接受低价,商家不顾道德只求追逐利润,违法犯罪成本低,等等,都是造成这类现象层出不穷的根源。要从根子上解决此类问题,未来面临的任务还很艰巨。

  2012年3月8日,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了一起加工、销售病死猪肉的案件,一审判处6名被告11年6个月至1年3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食品安全不仅关乎民众的生活品质,更关系着民众的生命健康。除了政府部门要加强监管,加大查处打击力度,更需要完善法规,增大违法犯罪的风险和成本,对食品安全建立一个长效的管理机制,动员全社会都来抵制像病死猪肉、地沟油这类有毒有害食品。

  好,感谢收看《经济与法》,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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